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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縣破獲王振名連續搶案
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
真是可惡的人把我兒子撞傷 卻後來不付賠償錢
真是可惡的人把我兒子撞傷 卻後來不付賠償錢 住中和秀峰街的王先生在去年十二月在永和竹林路騎機車機車銀色[958BHM] 撞倒騎腳踏車我兒子 雖沒逃逸但他說要私下和解 我也就沒去警局報案 但事後到現在都沒有付賠償金給我們 因他偷開他父親的車 不想讓家人知道會被罵 我也就想算了沒問他家地址只知秀峰街 請各位小心 不要再有受害被撞的人 向我笨到竟答應被告私下和解沒去做筆錄 一位獨力扶養兒子要工作又要照顧被撞傷的兒子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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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可惡的人把我兒子撞傷 卻後來不付賠償錢
彰縣破獲王振名連續搶案 他就是以前騙我錢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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